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8 11:43:48 访问量:2180
各专家申请人及续聘专家: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川财规〔2023〕5号)的要求,我厅将启动对2023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人和续聘专家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专家申请人、续聘专家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州)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参加2024年3月测试合格的,纳入本次审核范围。
二、审核方式
本次审核采取在线审核方式进行,由测试合格的专家申请人、续聘专家在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评审专家库中填报信息、提交证明资料电子版。
三、审核内容
(一)专家申请人资格初审。
1.本人近期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职(执)业资格证明(批准文号)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相应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机构)认可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国家职称评定部门书面推荐认定的、国家取消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认定由所属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的,提供相关领域满8年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资料。
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品目,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提供相关领域满4年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资料;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提供相关领域满6年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资料。
4.承诺书。
5.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二)续聘专家审核。
1.评审专家续聘申请表。
2.承诺书。
3.新上传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职(执)业资格证明(批准文号)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材料,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国家职称评定部门书面推荐认定的、国家取消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认定由所属行业自律组织推荐认定的,提供相关领域满8年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资料。
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品目,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提供相关领域满4年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资料;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提供相关领域满6年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明资料。
四、注意事项
(一)专家申请人、续聘专家要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申报的评审品目须与专业特长、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具有关联性。
(二)专家申请人、续聘专家要主动关注审核进度,对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州)财政部门(联系方式附后)。财政厅将通过短信方式对审核时间进行提醒。
(三)社保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一是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社保缴费证明;二是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打印社保缴费证明;三是通过四川人社、天府通办、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查询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2月28日
总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视觉科技广场3楼315室
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新发北路1号
电话:028-87262325
邮箱:3775390626@qq.com